从封闭的大门可以看到最高法院大楼。询问者资料照片
菲律宾,马尼拉——最高法院表示,所有纠纷、索赔和争议,包括行政机构之间的税收评估,都应提交司法部或总检察长办公室进行行政解决。
最高法院第三部通过助理大法官Maria Filomena D. Singh驳回了能源部(DOE)提交的复审请求,该请求寻求推翻税收上诉法院(CTA) 2021年11月4日的裁决,驳回了其驳回美国国税局(BIR)发出的扣押和/或征收和没收令的请求。
这场纠纷的起因是BIR在2018年要求美国能源部就涉及凝析油的采矿相关索赔支付价值183.7亿比索的不足消费税。美国能源部表示,凝析油属于免税的天然气。
2019年,美国能源部被告知,该评估已成为最终的、可执行的评估,而且根据美国科技部(DOST)的说法,凝析油与天然气是独立的、不同的。
BIR随后向能源部发出了扣押和征收令。于是,美国能源部向CTA提出了申诉。
但CTA认为,它没有管辖权,因为这是一个纯粹的政府内部纠纷。
能源部随后向最高法院提出了这个问题,声称CTA以缺乏管辖权为由驳回其请愿是错误的。
法院主张,由于第1125号共和国法(设立税务上诉法院的法案)优于第242号总统令(规定政府机关、机构和机构之间(包括政府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及其他目的之间的纠纷、索赔和争议的行政解决或裁决程序),因此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的是CTA。
它补充说,CTA有解决税务问题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但最高法院表示,CTA回避此案并非错误。
最高法院表示:“它也正确地优先考虑了《行政法典》第242号(P.D. No. 242)的规定,该规定现在体现在修订后的《行政法典》中,特别是处理部门之间纠纷、索赔和争议的解决,并将这些纠纷从CTA的管辖权中剥离出来,如《国家内部收入法典》(NIRC)和《RA 1125》所规定的那样。”
“下242应被解读为《皇家法》第1125号和《皇家法》一般规则的例外,即CTA对涉及BIR执行的法律的税务纠纷有管辖权。”最高法院解释道。
“这与特别法高于普法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它补充道。
此外,最高法院表示,总统作为行政长官,拥有对所有政府机构的控制权,因此,在诉诸法院之前,给他一个解决争端的机会是正确的。
它补充说:“由于总统对行政部门下属的行为拥有如此广泛的权力,允许司法部门承认一个仍然可以撤销、修改或以其他方式由行政部门自行决定的问题,不仅在宪法上是软弱的,而且也是完全不切实际的。”
联合法官阿尔弗雷多·本杰明·卡奎亚和亨利·让·保罗·宁丁同意了这项裁决。
副法官塞缪尔·盖兰和贾帕尔·迪马安鲍不同意这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