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电子媒体监管机构(Pemra)周一禁止电视频道直播和录制任何政党、组织或个人今天在联邦首都举行的集会或公共集会。
根据监管机构的说法,禁令包括根据2002年《佩姆拉条例》第27(a)条禁止今天在联邦首都举行的任何游行或集会。
在今天发布的题为“根据2002年佩姆拉条例第27条禁止现场报道的命令”的咨询中,电子媒体监管机构表示,已经注意到卫星电视频道正在播放暴力暴徒,袭击警察和执法机构的实况镜头和图像。
“在拉合尔的政党工作人员和执法机构最近的对峙中,在没有任何编辑监督的情况下,这样的画面/图像出现在电视屏幕上,暴民使用汽油弹,打伤了手无寸铁的警察,烧毁了警车。不同卫星电视频道对这些画面的直播在观众和警方中造成了混乱和恐慌。”
Pemra还说,暴民的这种行动不仅危及法律和秩序,而且使公共财产和生命变得脆弱。
监管机构表示,报道此类内容违反了最高法院的判决。
“主管当局在行使经2007年《PEMRA(修正案)法》修订的2002年《PEMRA条例》第27(a)条赋予的权力时,特此禁止任何政党、组织和个人在今天(即2023年3月27日)对任何形式的集会、公众集会、游行进行现场/录音报道。”
它还警告说,如果不遵守规定,根据《2002年佩姆拉条例》第30(3)条(经2007年佩姆拉(修订)法修订),许可证将被暂停,不需要任何出于公共利益的理由通知以及其他法律授权条款。